以恒动态 |我所陈婉玲教授参加第十一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
2019年8月26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经济法学院主办的“第十一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会议围绕“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法回应”为主题展开。

我所陈婉玲教授作为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在会议第一单元作“现代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价值与功能”的发言。
陈婉玲教授认为:“经济法是典型的现代法,其在数字经济时代仍然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与价值。”整体发言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探讨了经济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价值与担当:(1)经济法的现代性问题;(2)如何处理好经济法促进功能与风控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3)是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的理念坚守问题。陈婉玲教授认为约束与激励理念相结合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是解决数字经济时代正义与效率价值冲突的合理归依,其观点引发与会专家的思想碰撞与共鸣。

陈婉玲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及竞争法和PPP法治研究,其结合经济法制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的现实,反复强调在经济转型期,经济法具有“经济结构调整法”的功能的观点获得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