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 | 【私募基金】以恒律师再次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完成中基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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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以恒律师再次协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完成中基协登记

2017年6月15日,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临港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据悉,上海临港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1882。上海临港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重点审核的内容为设立目的、商业计划、储备项目、募资及投资计划、关联关系披露等方面。

 

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曾为赛富基金、骏合金融、诺亚财富、富厚投资、圣雅资产、西润投资、嵩乾资产、招焱投资、缠红资管、祺翔资本、天风天睿、正融资管、恬昱投资、新泰黑石资管、锐喆投资、添宥投资、和敏投资、嵩银资管、妙郦投资、泰明创投、嵩山科技创投、德尔斐资管、维彤资本以及福珍资管等多家机构提供了基金领域法律服务。截至2017年6月,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有43份法律意见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其中,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11份,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6份;为股权、创投类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6份。

 

凭借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资源优势,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拥有一套完整的以恒基金专项服务体系。以恒律师还可以通过所拥有的广大客户群体,为从事基金业务的客户搭建沟通平台,实现客户之间的合作、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