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 | 以恒律师为福珍投资出具的私募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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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恒律师为福珍投资出具的私募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

配图2018年4月12日,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福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据悉,上海福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汪勇和姚有珍。上海福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投资,围绕优质资产标的本身及核心诉求,投资前期先行提供专业化建议,在取得一致认同后开展后续合作。在项目开发及投资策略上,围绕消费升级领域,专注于文化、医疗、教育、体育四大核心板块,积极布局。

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曾为赛富基金、骏合金融、诺亚财富、富厚创投、圣雅资产、西润投资、嵩乾资产、招焱投资、缠红资管、祺翔资本、天风天睿、正融资管、恬昱投资、新泰黑石资管、锐喆投资、添宥投资、和敏投资、嵩银资管、妙郦投资、泰明创投、嵩山科技创投、德尔斐资管、维彤资本、上海临港松江创投以及福珍资管等多家机构提供了基金领域法律服务。截至2018年4月,以恒律师有59份法律意见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其中,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13份,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6份;为股权、创投类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33份,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7份。

凭借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资源优势,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拥有一套完整的以恒基金专项法律服务体系。以恒律师还可以通过所拥有的广大客户群体,为从事基金业务的客户搭建沟通平台,实现客户之间的合作、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