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曾大鹏教授受邀参加“中国票据市场与票据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专题研讨会
2020年5月30日,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承办的“中国票据市场与票据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专题研讨会在南昌举行。
当天参会的嘉宾有上海票据交易所代表,江西省地方监督管理局、江西省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支等职能机构的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江西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商业银行代表、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票据研究院的部分研究员。
此次研讨围绕票据市场创新、票据纠纷裁判规则、电票纠纷中“线下清算”成因、退票后确认“民间贴现”无效、电票的追索权障碍、票据质押背书、票据纠纷案件等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

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曾大鹏先生发言。曾大鹏先生表示对于票据质押问题,在坚持《票据法》第35条第2款的基础上,应采背书生效要件主义,对现行法条限缩解释为“票据质权自票据完全背书并将票据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并且承认不完全质押背书是效力未定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