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业绩|不予起诉!以恒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辩护
近日,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沙剑律师、崔钰佳律师代理辩护的赵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王X出资并成立广州XX公司,研发虚拟货币交易为载体的支付系统用以对接赌博平台支付端口。赵X为该公司的技术人员,受公司安排进行本地软件开发工作。
律师办案过程及结果:
2020年7月至8月,公司发起人、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等多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中包括公司技术人员赵X。
赵X家属寻求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帮助,委托沙剑律师、崔钰佳律师为赵X进行辩护。两位律师仔细分析案件后确定了辩护思路,并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多次会见当事人,及时阅卷,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多次提交相关法律意见。
沙剑律师、崔钰佳律师帮助赵X争取到了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初犯相关从轻减轻情节,在公安侦查阶段为赵X争取到取保候审,同时劝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最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沪闵检刑不诉(2021)105号】
从接受委托到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前后历经八个月时间,沙剑律师、崔钰佳律师竭尽所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将辩护工作做到“专业化、精准化、全面化”,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良好辩护结果。该案是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刑事辩护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其“专业、高效、负责”的辩护风格和工作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