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业绩|华宇软件索赔目前正进入“示范性案件”登记阶段

2022年12月初,以恒金融诉讼团队代理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71)证券虚假陈述一案(以下称“华宇软件索赔案”)已进入“示范性案件”登记阶段。
示范判决机制是群体性证券纠纷集约化处理的办案机制,具体是指,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过程中,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纠纷的机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三条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以恒金融诉讼团队受众多委托人委托通过北京金融法院提请诉讼。
由于北京金融法院的系统开发源自被告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北京金融法院是否需要回避,管辖权存在争议等问题,立案一直未能通过。以恒金融诉讼团队与北京金融法院经过多次沟通后,法院决定将采用示范判决机制审理本案。
此次北京金融法院的示范判决机制审理举措让本案件有了新进展,有利于保障受损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被告尚处于运作阶段、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先行处理,有效降低了金融投资人胜诉后执行款项不到位风险。
目前,以恒金融诉讼团队已经登记了众多投资人的索赔案件。由于示范性判决机制的登记时间有限,我们建议,在索赔区间购买华宇软件(股票代码:300271)的受损投资人请尽快参与索赔登记,避免错过第一批案件的登记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