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 | 以恒业绩|以恒律师代理的重大金融投资者维权案件获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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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恒业绩|以恒律师代理的重大金融投资者维权案件获得佳绩

日前,我所郑杰锋律师李梦晴律师代理的新三板转板上市投资者维权案件,经过团队律师近两年的努力,投资者的诉求终获一审法院支持。

 2015年6月,某公司的股东A向其同学B宣称:某公司计划新三板转板上市,A欲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投资新三板上市股改过程中的第一次定向融资项目。三个月后出售一半股权可拿回本金并取得1倍的收益,剩余一半股权由A代持等公司上市增值。如一年内公司未上市,则A回购股权。B基于对同学的信任,筹集资金1200万余元交由A。2015年至2021年期间,A以配合公司上市为由让B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股东确认函等。后因公司一直未上市,B要求A退还投资款,双方发生争议。

本案因时间跨度长,A和B之间前后签署过数份意思表示完全不同的协议,导致A和B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我所郑杰锋律师李梦晴律师接受B的委托介入本案后,通过调取公司的工商内档、梳理案件事实,经过多次讨论论证,制定了诉讼思路,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