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业绩|以恒律师代理的重大金融投资者维权案件二审成功获胜
日前,以恒高级合伙人郑杰锋律师团队代理的新三板转板上市投资者维权案件,经过团队律师两年多的精心努力,为委托人挽回近900万元的损失,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某公司的股东A向其同学B宣称:某公司计划新三板转板上市,A欲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投资新三板上市股改过程中的第一次定向融资项目。三个月后出售一半股权可拿回本金并取得1倍的收益,剩余一半股权由A代持等公司上市增值。如一年内公司未上市,则A回购股权。B基于对同学的信任,筹集资金1200万余元交由A。2015年至2021年期间,A以配合公司上市为由让B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股东确认函等。后因公司一直未上市,B要求A退还投资款,双方发生争议。
二审中,A明确案涉款项均由A收取,没有对外支付;对尚未退还的投资款近900万元数额无异议。在⺠事活动中,当事人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B应退还A尚欠的投资款近900万元,并向A支付自2022年1月21日最后一次转账退款次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综上所述 ,A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本案因时间跨度长,A和B之间前后签署过数份意思表示完全不同的协议,导致A和B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我所郑杰锋律师团队接受B的委托介入本案后,通过调取公司的工商内档、反复梳理案件事实,经过多次讨论论证,制定了诉讼思路,在庭审中取得决定性优势,本案全面获胜,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