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恒新闻

|以恒连续四年获聘担任上海市松江经济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

2021年2月7日,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与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签署《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沙剑律师担任松 […]

|沙剑律师获聘2024年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4年4月,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沈建明向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沙剑律师颁发《聘书》, […]

|以恒沙剑律师受邀参加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年会并获“金牌讲师”荣誉称号

 2021年12月28日,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协力律师事务所举办了202 […]

|以恒律师代理的重大金融投资者维权案件获得佳绩

日前,我所郑杰锋律师李梦晴律师代理的新三板转板上市投资者维权案件,经过团队律师近两年的努力,投资者的诉求终获一审法院支持。

 2015年6月,某公司的股东A向其同学B宣称:某公司计划新三板转板上市,A欲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投资新三板上市股改过程中的第一次定向融资项目。三个月后出售一半股权可拿回本金并取得1倍的收益,剩余一半股权由A代持等公司上市增值。如一年内公司未上市,则A回购股权。B基于对同学的信任,筹集资金1200万余元交由A。2015年至2021年期间,A以配合公司上市为由让B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股东确认函等。后因公司一直未上市,B要求A退还投资款,双方发生争议。

本案因时间跨度长,A和B之间前后签署过数份意思表示完全不同的协议,导致A和B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我所郑杰锋律师李梦晴律师接受B的委托介入本案后,通过调取公司的工商内档、梳理案件事实,经过多次讨论论证,制定了诉讼思路,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最新业绩

|以恒律师获聘微衡集团专项法律顾问

|以恒律师代理的重大金融投资者维权案件获得佳绩

| 以恒律师为广聚星合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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